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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文章

2007-10-12

车祸

不得不说,我最近真的很倒霉 Z4-C  
7月份跟人家撞了个全责(实在也是被逼的) >b?ak&@x7c  
8月份车子停在白线内等红灯,居然会被转弯太小的公交车擦上 $j}8\\?Z  
10月2号去临安玩么,回来的路上居然被一个骑电瓶车的给追尾上了 =' t=,jH.D  
n67y#z8  
yK_]8%A(F  
一、事故经过 [BFmp1U,s  
2号去了那个有水的地方玩------临安西径山 CFW5<F-  
那里似乎真是孩子们的天堂,两个孩子玩得忘乎所以不知疲倦,等下得山来都已经下午6点多了。 iuFYW gL,-  
开出那段难走的临石路,天已经全黑了。实在路不熟悉,又不大看得清路标,在一个个三叉路口,我们把车速放得很慢很慢,生怕走错道。谁知,就这时,不知啥毛病,居然有人追俺们尾了!!呯的一声,那人应声倒在了俺们车前头。赶紧刹车停下,,,飞溅开来的茶水,倒地的电瓶车,,,血,,,还有从车后飞身倒在我们车子正前方的人,,,,幸亏车速慢刹车快没压上,,,, 6J^x?rz)n  
于是,120,110,95505,,,, a&Z e~J  
我跟着120去了医院急诊室,LG留现场处理,幸亏还有个同学同行,让她帮忙照顾两个孩子,让他们不要下车,,,, lX4GIO%m  
晕了,晕了,全晕了,到底怎么回事???我到现在还没有想明白,他怎么着就偏骑到我们这条快速道上来了,怎么着就这样撞上来了,我们开着大灯啊~~~~ Y2C!  P  
?ts" ED  
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 8OH. D b  
有人员受伤事故,而且,似乎伤得还不算很轻 -f+EjX  
怎么判责?怎么赔偿?怎么个处理程序?这时才发现自己对于这些真是一无所知啊 *l ]/ Er  
尽力地在脑子里搜寻可能懂一些的朋友的电话,一通通打过去。蓝天,寂寞流星,都是我要感谢的人,特别是热心的蓝天! ]~[PF?"  
=lVXT}Si  
最讨厌的,是那家人着实不太讲理 \flj  
态度恶劣不说(其实他们恶劣什么啊?我都不知道。我莫名其妙倒了霉,为什么好态度的还要是我啊?我真是晕啊!),居然不肯进行责任认定,满心以为他们不签字不认定我们就拿不回车。2号晚上,居然还不让我们回杭州,骗我们说24小时都有车(其实回杭州的末班车是21:00,害我们最后没办法只能包车回的家,真是气S!) ,w13!K  
8]k]%6{|~  
3号清早,我们急匆匆又赶往临安。到得事故中队,说是要对方的人也过来才能进行事故认定。我们赶到医院,三个人守在那里,可当我们要求他们泒人去处理事故时,居然说没空!总之,当天没能处理。JCSS说:如果他们不肯进行认定,就只能按一般流程来处理了。让我们七号再来处理。 5M9ZCLL  
c t=K* {  
7号清早,又是急急赶往临安。这次,对方的借口是:医生7号休息,无法在医疗诊断书上签字,所以无法进行事故认定。我晕!可就在那天上午我们还跟那个主治的张医生说过话呢!!他明明在上班的啊!!再说了,4号、5号、6号,这么多天,找医生签个字的时间都没有???以为我们来来回回跑临安好玩儿呢!吵了一通,吼了一通,告诉他们即使他们不签字我们迟几天仍然能拿到车的,他们不签字也别想拿到什么医药费啊什么的,到时候看谁吃亏谁着急!好了,老实了,答应8号一大早一定会找医生签好字,让我们8号再过去。生气啊!但是没办法,他们没签字儿,只能如此了。 )=B~OL@x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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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号,罗莎肆虐,风雨交加,我们根本不可能出门。后来,整个杭城成了水上威尼斯。我又开始担心:临安如何呢?如果我的车在停车场被淹了坏掉了,谁来负责?谁来赔?却想越乱,越想越气!想着想着就想不去跟那家人谈什么了,我们就是坚持无责,让他们休想获得医药费的补偿!有本事,到法院去告我好了! 'e?NBkh  
03 ^E0  
9号,雨终于停了,我们再次赶往临安。这回倒真的是他们急起来了似的。一大早,七点多,八点多,九点多,连续不断地给我们打电话,生怕我们不会去似的。谈判了。真的是为了息事宁人,也考虑到被撞的是一个没了老伴的老人家,着实可怜,我们同意承担次要责任,这样他们的医药费便有了着落。可他们神经又搭牢的,非要坚持让我们认全责,这样他们就可以没顾忌地住院治疗了(我们次要责任的话,8000块以内的医药费保险公司会全额支付的,8000块以外就要按责任比例分摊了)!我真生气啊!LG就说了:我们现在就去交警那里做笔录,回家!11号提车,这事故责任,我们不判定了,我们等着你们上法院去告我们! zik/ D {3  
接下来么,我们去找交警。交警自然是要调解的了。告诉他们,单就责任来说,确实是我们无责的,我们愿意承担部分责任,已经是为他们着想了。而且,就现场情况来看,作为交警,他也不可能乱判的,他至多能判我们半责。对方这才安静下来。 {=xL n2[K  
接受交警调解。老实说,也是本着为对方考虑的立场,最后,责任对等。 wzz(c `*  
车子终于可以开回来了。 u|q x+Vm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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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拿车的时候还气了一把:10块钱一天的停车费不算,事故当天不是交警把车开去停车场的嘛,这个叫做”施救费“,80块钱一次,我吐血!!!! DE&J/AO  
BC /zS[t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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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总结一下 Y{$: |Llk  
1、判责 1g$on`w.  
机动车与非机动及行人相撞,后者由于没有保险而成了弱者。所以在交警判责时,一般都会倾向于弱者,会希望机动者一方担一定的责任。当然了,这个是要机动车一方同意认定的前提下的。 # Qg&1C  
原则上,机动车一方也是可以坚持无责的。根据新交规,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,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十至二十的赔偿责任,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,这个,也就是交强险支付的部分了。 yX@}}~  
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,则需通过法律途径。 ?(VZP+$S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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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交强险 DgHc|r  
若机动车一方无责,保险公司支付非机动车一方医疗费用1600元,财产损失费400元。 mggx3:  
若机动车一方有责(无论承担责任多少),8000元以内的医药费可以全赔,8000以上的,照责任划分赔偿。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。 m s7&l+Qr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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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简易流程及一般流程 vs4&u;h  
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,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是要被暂扣的。若事故双方能够对事故认定达成一致并签字,则适用简易流程,事故认定后放车。 97<p'<l  
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,则适用一般流程:事故双方做笔录后,交警将机动车送检(基本上就是对刹车啊大灯啊什么进行车检,确定车子能安全行驶),若无问题,三天后放车。 $|j \xT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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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医疗费用的垫付 2;y7gL(]5  
一般来说,无论责任如何,事发时伤员的抢救费用,机动车一方尽可能垫付一下,也是人道主义了。但之后的住院治疗费用,没有必要全部垫付。而且我感觉:为避免麻烦,最好是不要垫付,到时候帐务上也清楚些。 7qAqo+A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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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关于不计免赔 }@h F~r&]  
对非营运车来说,这个是跟事故次数有关的,与承担多少责任没有关系(无责除外)。 }*pT'e~bT  
也就是说:只要第一次事故中承担了责任的(不管多少),第二次赔偿都只能获赔95%。 !dfB%m=Iz1  
/7}Oj -|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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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如何挑责任,选择该挑几分责任,我觉得,要看以下几点: ~@pMa@t   
1、对方是否恶意撞车?若是,则尽可能坚持无责,太难缠了。 kEs wPDHF  
2、对方伤势是否严重,最重要的,是否可能会有后遗症之类的?若是,则尽可能坚持无责,太烦了 i)^:<{j6V  
3、若以上都不是,那么,还是挑点儿责任吧,从人道主义出发,没办法的。谁让咱们是”强势“呢 OB]?#%E(`  
f+%zJdHK  
#hyqh~"c P  
三、事后 K)|L9K   
这事情对我的影响还是大的。折腾就先不说了,真当一个人横倒在自己车前,看到那一身的血,无论是谁的责任,都真的会毛骨悚然,,,, MY*|'1U  
42 B7_kj?  
老实说,直到昨晚我都还在做撞车的恶梦。我梦见自己的车突然坏了,只能倒车不能前进,于是我只好倒,路上有人,只能绕来绕去。偏偏一个爸爸带着孩子趴在地上马路中间不知道找什么东西,我开始后照镜里没看见,就这么撞上那个孩子了,撞上了脑袋。然后,血就那么汩汩地流出来~~~~我吓出了一身的汗,吓醒了~~~~~~ =[1 9q}d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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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,就是希望那个躺医院里的老人家脑袋里千万别出什么问题。否则,麻烦事小,无论如何,我会心有不安的~~~~ zx 1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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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: 心情●点滴 |  评论(13) |  浏览(2696) |  收藏
一共有 13 条评论
小别墅 2007-10-17 19:18 Says:
那老人,不太好,骨折对老人来说原本就是个挑战,再加上,脑部CT情况一直不是特别明朗。人倒是一直清醒的。
书我会想办法关注的哦。别着急。书店去问一下,可能的话,再托人到浙大图书馆查查,呵呵。
杜二 2007-10-17 17:54 Says:
这三本书,南昌一本都没有,肯定不好找了。网络上也看了好久,都缺货。要不是山穷水尽,也不会想到劳烦您老啊。
杜二 2007-10-17 17:52 Says:
那老人没什么吧?
老大,你给的那地址人家都已经卖完了啊。
小别墅 2007-10-16 20:47 Says:
要S的,第一本MS稀缺/绝版书哎~~~~
小别墅 2007-10-16 20:37 Says:
前面两本暂时没找到啊,有空帮你到书店去看看。《文化研究读本》倒是在当当看到了,应该是你要的那本了。
http://product.dangdang.com/product.aspx?product_id=70068

关于车祸,事已至此,我老不节哀也不行啊~~
杜二 2007-10-15 17:53 Says:
好久不来,上来又看到车祸。哎,您老节哀。这车啊,咱不撞人人撞咱,this is q question!
另外,帮我找三本书啊,南昌没有卖。网上找了一下,没找到,也不知道怎么弄。
《中国新文学大系导论集》蔡元培等 上海书店影印 1982年
《中国新文学史稿》(上下册)王瑶上海文艺出版社 1951-1953 1982年再版
《文化研究读本》罗钢 刘象愚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年
第一本书要注意啊,只是导论集,不是整个大系。应该只是一本。
艾子小雨 2007-10-13 17:47 Says:
安慰!
小别墅 2007-10-12 13:47 Says:
谢谢安慰^_^
整理出来的再一个目的,是普及一下事故处理的流程和注意点。这种事,不碰上最好,碰上了,也知道该怎么面对。
恬恬妈 2007-10-12 13:30 Says:
压压惊,人没出大事总算还好的!
雪梨 2007-10-12 13:17 Says:
安慰,安慰,这种事谁都不原意碰上.庆幸,速度慢,人无大碍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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